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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春酒传统酿造技艺被列入天津市第一批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发布日期:2022-05-10 10:57     浏览量:

  日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天津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全市共计30个项目入选。包括杨柳青木版年画、泥人张彩塑、津派花丝镶嵌技艺、天津葫芦制作技艺、芦台春酒传统酿造技艺、益德成闻药制作技艺等。已列入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整体列入我市第一批目录。这些项目均是以我市国家级、市级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基础,经各区、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

  芦台春历史悠久,其前身为始创于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的德和酒坊,距今已有360年历史,是一家集产品研发、酿造、销售和自营出口权资质为一体的综合型酒类生产企业,也是当地唯一一家具有悠久历史并保持自主酿造酱香型的白酒企业,所产芦台春酒、德和老酒名列“津门老字号”;芦台春酒传统酿造技艺也被列入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初期,酒界泰斗周恒刚先生克服诸多难点,于1972年成功研制出中国北方第一瓶优质酱香型白酒,并亲自命名“芦台春”,距今已有50年历史。

  芦台春酒传统酿造技艺得以传承至今,得益于宁河地域的丰沛水域和沃野良田,得益于酒业悠久的技艺传承和文化积淀,更得益于周恒刚先生对芦台春的热爱与支持。

  传统工艺文化想要保持完整性和历史延续性,就必须实现传统工艺的当代性转换,这也是传统工艺的振兴的价值之一。

  芦台春始终遵循党和国家新时期的发展理念,发挥酿酒产业可与第一(农业)、第三(服务业)产业紧密衔接的优势,实施“酒旅融合”,投资1.2亿元建设了芦台春文化创意产业园,开展工业旅游,拓展产业空间,为活跃区域经济做出应有贡献。

  自2016年酒旅融合发展以来,分别在2019年、2020年先后被认定为“天津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天津市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接待游客人数80万人次;园区作为宁河区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天津科技大学产学研基地,接待大、中、小学研学师生1.5万人次。

  振兴传统工艺对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增强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有着重要的意义,芦台春将继续立足当下、立足生活,促进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着眼文化、产业和生活,进一步激发内生动能,服务当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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