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0 10:50 浏览量:
吉林省洮南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国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该院在自觉接受监督方面实现了四方面的“转变”。
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接受
监督转变。“在联系代表工作中,我院遵循了‘在被动中寻求主动’原则,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张国强表示,该院在坚持每年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同时,还适时地将阶段性工作开展、重大检察改革、开展专项治理等情况向该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由“随机性服务”向“经常性服务”转变。“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工作等,为代表服务。在走访企业中,我们还认真听取企业界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建议,解答其法律困惑。”张国强举例说,该院在一次走访代表中了解到,该市洮南香酒业有限公司的新型白酒在长春等地相继出现假冒产品,给企业带来损失。该院随后建议该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久案件告破,该院的做法赢得了代表们的肯定。
由“单一式”联系向“复合式”联系转变。“我院确定了‘走出去、请进来’的服务模式,将检察工作重点推介给人大代表,接受他们的监督。”张国强告诉记者,2010年以来,该院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到该市各部门和乡镇,走访了232名市人大代表,并征求意见建议。与此同时,该院多次主动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
“还要由‘常规性办结’向‘限时性办结’代表建议转变。”张国强告诉记者,该院把办理代表建议当做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要求全院干警做到“态度要诚、行动要实、效果要好”,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