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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酒企因在广告中出现饮酒动作被罚款25万

发布日期:2021-11-25 14:58     浏览量: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日,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发布酒类广告,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

  酒类广告中再度出现饮酒动作

  从重处罚 被罚25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为了宣传 2021 年 4 月 18 日在杭州安吉百威举办的【福佳春季游推广视频】活动,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认证注册的 微信号“Hoegaarden01”,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对外发布了一篇《春日游,碰杯正当时》的广告长图文,其中包含饮酒动作;案发后,该公司对涉案违法广告进行了删除,涉案违法广告阅读量为 1267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出现饮酒动作;”的规定,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此举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

  此外,鉴于该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因发布出现饮酒动作的广告受到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符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十一条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广告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 15 条规定“符合《规定》第十一条有关情形的;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从重情形,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从重处罚,对其作出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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